热映电影《哪吒2》的法律启示: 从权力博弈到文化产权的现代性反思

作为一部以神话为底色的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在商业与艺术上的成功已毋庸置疑,但其背后隐含的法律命题同样值得探讨。从社会契约的瓦解到文化产权的保护,影片通过神话重构的隐喻,折射出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多重挑战与机遇。

 

一、权力结构的合法性困境:从“天命”到程序正义

 

影片中阐教与截教的斗争,本质是权力垄断与资源分配的冲突。阐教以“天命”之名行霸权之实,通过天劫、封神榜等手段控制三界秩序,其行为虽符合“天道”这一传统道德逻辑,却缺乏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精神。例如,太乙真人因出身优势直接获得资源倾斜,而申公豹即便付出更多努力仍被边缘化,这种“特权阶级”的设定暗喻了现实中的制度性不公。

 

法律视角下,“天命”可类比为成文法体系中的权威规范,但若其制定与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如无量仙翁的独断),则易沦为权力滥用的工具。影片中哪吒对抗天命的行动,实则是对程序正义的呼唤——规则的合理性需建立在公平参与的基础上,而非单向的强权压制。

 

二、职场压迫与劳动权益:申公豹的“背锅者”隐喻

 

申公豹这一角色是法律社会学分析的典型样本。他作为阐教底层弟子,承担了大量高风险任务(如处理魔丸事务),却因出身妖族屡遭歧视,最终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这一情节直指职场中的劳动权益问题:企业(阐教)通过隐性规则压榨员工,而劳动者(申公豹)在缺乏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被迫“背锅”。影片借申公豹的悲剧,呼吁完善劳动法中的反歧视条款与申诉机制,避免个体成为系统性不公的受害者。

 

三、文化产权与改编边界:神话再创作的法律争议

 

《哪吒2》对传统神话的大胆改编(如将敖广塑造为母亲形象、重构封神大战的动机)引发了对文化产权归属的思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改编需尊重原有精神内核,但影片在颠覆性叙事中如何平衡创新与传承?例如,石矶娘娘的“白雪公主式”台词被指低俗化,可能触及对经典角色的不当利用。此外,影片海外发行涉及的国际版权合作(如与美国、日本等市场的对接),需规避文化挪用风险。主创团队通过本土化符号(如美元图案的隐晦批判)实现文化输出,既需符合目标国的法律规范,也需维护中国神话的独立知识产权。

 

 

四、结语:法治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想象

 

《哪吒2》的深层价值,在于其对“规则重建”的隐喻。若将封神宇宙视为一个亟待革新的法律体系,哪吒的“我命由我不由天”可升华为对法治现代化的期许——打破资源垄断、完善程序正义、保障文化创新,最终实现“人人皆可成仙”的公平愿景。影片的成功不仅为国产动画树立标杆,更以神话叙事叩问现实:在法治框架下,如何让每一个“申公豹”获得公正,让每一次“陈塘关危机”有法可依?这或许是《哪吒2》留给法律人的终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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