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最失败的教育,是“我用一生去治愈童年”
焦点索引:2025年3月,有家长向律所咨询校园霸凌案件,起因是自家孩子在小学时期就向妈妈诉说自己被同学欺凌,但是妈妈一直在外面打工,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导致后面施暴者欺凌程度加深,孩子在遭受肢体伤害的同时患上了严重精神分裂症,时刻会产生有同学欺负自己的幻觉,现已休学接受治疗。
校园霸凌现象为何愈演愈烈?造成的伤害为何越来越重?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此外,教育部的报告显示,近30%的中小学生有过校园霸凌遭遇,并且这一现象呈现出低龄化、隐蔽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在2022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为271人,提起公诉人数为684人。
很多人将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现象频发归结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但当前未成年人校园霸凌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并非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而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对孩子成长的监管缺失和错误教育方式是造成校园霸凌现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心理学中的社会学习理论指出,儿童通过观察和模仿习得行为。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首要环境,家长在孩子的价值观塑造和行为规范养成过程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家长因工作繁忙、外出务工等客观原因,难以长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对孩子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缺乏足够关注,只提供物质供应,很少能在意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变化和心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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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背景下,孩子缺少父母关怀,情感缺失,容易出现自卑、自闭等心理问题,成为弱势受侵害对象;或因无人教导,通过网络、同伴等渠道接触到不良信息,养成不良行为,以欺凌他人等方式寻找存在感,成为施暴者。
而家长的忽视让“受侵害的孩子”和“施暴的孩子”往极端化发展,弱者更惧,强者更暴,从教育引导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演变成严重的刑事案件。
相关案例:
2024年3月,河北邯郸3名留守少年因琐事将同学小王杀害并掩埋尸体。调查显示,3 人父母均在外务工,由祖辈抚养,长期沉迷网络暴力内容。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家长教育理念的偏差同样加剧了孩子行为失范的风险。
溺爱型家长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往往采取纵容态度,让孩子变得骄横跋扈,无视他人利益,对施暴行为缺少对错认知;
粗暴型家长在孩子出现问题时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打骂,是孩子也具有暴力倾向;
甩锅型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和老师的事,自己对孩子不闻不问。导致孩子有事情也不敢跟家长诉说,只能默默承受。
案例:2024年,辽宁盘锦未满14岁的信某在厕所围殴同学王某,拍摄暴力视频并传播。其母孙某在调解中态度嚣张,扬言 “有钱能摆平”。法院判决信某赔偿1.05万元,并当庭训诫孙某 “错误教育导致孩子价值观扭曲”。这是东北地区首例家长因纵容霸凌被司法训诫的案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罗翔老师就曾强调,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期待,法律只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之一,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在校园霸凌面前,法律惩处始终是无力的,真正影响学生的是身教,赚再多钱也换不来健康成长的孩子,父母的足够关爱陪伴和亲身正向教导,才是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的最有效方式之一。